
李湜
(宋代)李湜,哲宗元祐六年(一○九一),为荆南北路转运使兼知潭州。八年,知荆南(《续资治通鉴长编》卷四五四、四八一)。绍圣中知郑州(《宋会要辑稿》食货六三之一八七)。徽宗崇宁二年(一一○三),以元祐中弃地事追贬五官(同上书六八之八)。

李湜,哲宗元祐六年(一○九一),为荆南北路转运使兼知潭州。八年,知荆南(《续资治通鉴长编》卷四五四、四八一)。绍圣中知郑州(《宋会要辑稿》食货六三之一八七)。徽宗崇宁二年(一一○三),以元祐中弃地事追贬五官(同上书六八之八)。
本站部份资料来自网络或由网友提供,如有问题请速与我们联系,我们将立即处理!
Copyright © 2010-2025 政法成语网:www.jcedu.net.cn All Rights Reserved 赣ICP备2022002761号
免责声明:本站非营利性站点,以方便网友为主,仅供学习。